浑江区教育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
为全区教育系统全面实施依法行政,预防重大决策失误,不断改善机关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决策预公开是指涉及单位和群众利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将拟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是否公开。
二、预公开坚持依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不影响决策为原则。
三、根据全区教育实际,应实施预公开制度的事项有:
(一)涉及我区的教育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计划);
(二)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项或重大决策;
(三)涉及改革和发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的出台;
(四)涉及行政审批、审核、备案等行政职能的变动;
(五)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行政执法行为的处理和执行情况;
(六)涉及教师录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职称晋级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七)其他应当实施预公开制度的事项。
四、预公开采取的主要方式:
(一)通过网站、电视或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及公众预公开;
(二)通过设立固定的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及公众预公开;
(三)其他便于社会及公众知晓的形式。
五、预公开制度的执行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凡涉及个人隐私、国家秘密的,不允许预公开,预公开内容应符合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浑江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