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关于市领导在全市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上的工作要求》文件工作要求,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按照统一部署,决定从今年6月至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领域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应急管理部门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对合法权益保护、行政执法规范化满意度、行政机关败诉率等方面的评价数据比上一年有明显改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整治内容
一要整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各执法业务科室要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从行政执法的组织启动、调查取证、法制审核、集体研究、决定执行等环节进行规范,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开,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二要整治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各执法业务科室要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要求,从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入手,对执法具体环节和有关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不断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指引,规范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
三要整治法律依据适用不当问题。要加强执法监督,以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长效机制和通报制度为突破口,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治问题。要强化执法人员培训,通过专题讲座、案例评析、案卷评查、庭审旁听、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途径,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要整治“小错重罚”“同案不同罚”问题。新时代人民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加强,不仅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审慎行使自由裁量权,避免“同案不同罚”,也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秉承“过罚相当”和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科学制定“首违不罚清单”,细化“过”与“罚”的考量因素,避免“小错重罚”。同时,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业特点、地方实际等因素,区分情况、分类处理,细化合理设定罚款的考量因素,该宽则宽、当严则严。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实施,自查自改阶段。(6月末至7月末)
政策法规科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并将整治工作方案报市应急局审核。各相关科室要按照整治内容6月30 日前形成整治问题重点清单(附件2),突出针对性、准确性,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贯穿始终。并于每月18日前向法规科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于7月底前报送阶段性成果。
(二)集中督导,专项监督阶段。(8月初至8月末)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结合行政执法检查、“宜企行动”通过听取汇报、调阅材料、座谈交流、明察暗访等等形式对部门进行专项监督,各相关科室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做好迎检准备。
(三)反馈问题,总结提升阶段。(9月初至11月末)
各相关科室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反馈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及时发现行政执法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建章立制,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机制体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要求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班负责的推进机制,明确专人对接工作,积极配合调查、检查,如实回答询问,提供有关资料。要将专项整治作为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相关科室要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针对重点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维护公平正义执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三)畅通监督渠道。要积极采取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方式,全面搜集本部门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为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有力条件,打下扎实基础。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举报电话: 0439-3289645。
附件1:浑江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
附件1:
浑江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
组 长: 王 勇 区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 伟 区应急局副局长
程庭奎 区应急局救援中心主任
李学峰 区应急局总工程师
成 员: 王 伟 区应急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杨 光 区应急局危化监管科科长
冀坤宇 区应急局矿山监管一科科长
栾孝斌 区应急局矿山监管二科科长
尹 俊 区应急局工贸监管科科长
联系人:李帅 浑江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员
联系电话: 0439-3284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