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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旅文新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

为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确保旅文新局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行政机关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 

    第二条 应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发布政务信息。 

    第三条 拟发布的旅文新局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事先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 

    ()涉及到的其他行政机关应将其意见和依据以书面形式回复。 

    ()涉及到的其他行政机关书面回复同意的,发布政务信息。 

    ()书面回复不同意的,与涉及到的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经沟通协调,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报本级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行政机关共同协商解决。 

    第四条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政务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 

  

  

  

浑江区旅游和文化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八年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