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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602MB1809506D/2024-0231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浑江区政数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浑政公组办发〔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602MB1809506D/2024-0231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浑江区政数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浑政公组办发〔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的通知

浑政公组办发〔2024〕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白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白山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系统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打造全区规范统一、集中展示的政务公开阵地,在各镇(街)、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持续打造政务公开“专区+体验区”功能品牌。现将《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体验,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建设标准。

  一、机构设置。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便民服务中心(站)明显位置,名称为“政务公开专区”。

  二、功能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利旧、节约高效、方便实用的原则,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合理配置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需求,布局具体要求见附件。主要功能区域设置如下:

  (1)自助查询区。专区提供多种渠道,帮助服务对象查询政府信息和村务公开信息;所有政务公开专区应同步公开本辖区(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

  (2)依申请公开受理区。服务对象在专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可通过政务公开自助服务终端或电脑进行线上申请,或当面以纸质材料形式提交申请。

  (3)政府信息查阅区。设置资料柜或资料架,陈列政府公报、政府工作报告、政务公开制度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指南、党章党史、地方年鉴、政府开放日活动图文资料、报纸等,以供服务对象随时查阅。

  (4)政民互动区。悬挂摆放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要政策解读、便民服务地图等与服务对象日常办理事务密切相关的信息和重要公示公告,设置实体意见征集箱,多渠道收集服务对象对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政务公开等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处理反馈。

  (5)办事服务咨询区。安排专人对群众进行现场答疑、指引,配备打印机等便民服务设施,为民众提供政务公开相关服务。

  三、设备配置。配备政务公开查询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公开资料展示架(含政府政策文件、办事指南、便民卡、宣传册等)、触摸屏等。

  四、管理要求。各政务公开专区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定期补充更新政策汇编、公示公告等资料,提供办事咨询答复服务,并为初次体验的群众提供针对性帮助。各专区还应设置“政务公开意见箱”或提供政务公开意见建议网络征集渠道,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规范工作制度。限时办结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可在线或当面提交申请后打印办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线或当面递交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予以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应超过20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在接受服务对象咨询时,应详细解答;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申请后,工作人员应告知对方事项是否能办理,不能办理的应告知服务对象原因。如申请材料不完整或填写不符合规范的,应一次性告知如何补充、修正材料;如申请材料无法予以受理或当场无法决定的,应当告知不予受理或无法决定的理由。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本地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各承办单位需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专区具体建设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规范有序。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承办单位要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供必要的场地、办公设备等,安排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专区日常工作。专区工作人员应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法规、制度以及工作流程,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能正确指导和协助群众通过网络自助查询政府信息,准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现场申请和办事服务咨询,专区建设和日常运行所需经费由各承办单位自行解决。

  (三)严格督促考核。由浑江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建设或推进不力、服务质量不高、人员设备配备不齐的,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并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运行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

  附件1: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标准参考

  附件2:政务公开专区管理制度

  浑江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标准参考

名称

建设内容

服务要求

实现功能

备注

1.自助查询区

配备不少于一台查询一体机或一台台式电脑,查询一体机或台式电脑需接入各地政府网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服务(“吉事办”)等集成入口。

必须保证网络畅通和查询设备、打印设备正常使用,及时对群众自助查询提供必要引导和帮助。

网络自助查询政府信息,查看工作流程,办事流程,了解重要工作动态等。

 

2.资料阅览区

配置资料架(柜)及必要桌椅、纸笔等设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府信息资料。

提供的政府信息资料,要以需求为导向,聚焦民生实事,提供更多利企便民的信息,并做到更新及时,摆放有序,便于查找。及时补充纸笔等文具,为群众复印、抄写提供便利。原则上不得将资料原本带离。

线下查阅政府信息,查看工作流程、办事流程,了解重要工作动态等。

 

3.依申请公开区

摆放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空白表,A4打印20份以上)及样表(A4打印1份,覆膜)。各镇街综合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接收申请人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建议。

提供人工现场受理、电脑申请,线上线下两种受理方式服务。

接收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建议。

 

4.办事服务咨询区

设置办事服务咨询窗口或办事服务咨询咨询台,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政府信息咨询、政策解读、办事服务咨询等服务。配备电脑(可与其它功能区共用一台电脑)、打印机、必要的桌椅、纸笔等便民服务设施,为服务对象提供便利。

安排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在咨询台,该工作人员应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法规、制度以及工作流程,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能正确指导和协助群众通过网络自助查询政府信息,准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现场申请和群众各项办事服务咨询。

提供“一站式”政府信息咨询、政策解读、办事服务咨询服务。

 

 

附件2:

政务公开专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政务公开专区的管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日常管理

第一条 各级政务公开专区是指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查阅、依申请公开受理、政策咨询服务以及开展政务公开宣传等的专用场所。各级政务公开专区开设单位负责本单位所设立的政务公开专区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条 政务公开专区应当规范运行管理,完善服务机制,专区管理人员维持专区秩序。

第三条 查阅人应当保持公共卫生干净、整洁,严禁在政务公开专区吸烟、喧哗。

第二章 人员管理

第四条 政务公开专区管理人员负责专区工作,提供专区引导、咨询服务、信息公开申请等服务。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的打印、登记、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 政务公开专区管理人员应穿戴整洁,举止行为要温和、谦恭、庄重、得体,悉心受理群众办理事项,自然真诚。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用语文明。

第六条 政务公开专区应对配备的管理人员进行下列内容培训: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专区功能使用技能、从事专区工作所需的业务技能、服务礼仪等。

第三章 设备管理

第七条 政务公开专区应配备电脑、打印机、配套桌椅等必要设备。配备纸质资料,方便公民获取政府信息。

第八条 使用者应当爱护文件、资料、电脑、桌椅等专区公共设备设施,不得恶意损毁、私自带离。不得在电脑上浏览无关网页、玩游戏。严禁制作和传播不良信息或进行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如遇故障或需要帮助,请联系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调试。

第四章 服务管理

第九条 政务公开专区管理人员日常做好纸质资料档案管理、电子信息维护摆放等工作。针对现场咨询情况,要做到一次性告知所咨询的事宜。

第十条 各级政务公开专区提供的查询、咨询、依申请受理、打印、复印等服务不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