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方案
浑江退服〔2020〕4 号
根据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企业设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意见》的通知(吉退役军人组发〔2020〕8号)。现将我服务中心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方案制定如下:
一、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立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已经成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重要渠道。在国有企业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有利于推动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军人就业,扩大退役军人就业渠道。有利于发挥退役军人优势和特长,在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过程中展现自身价值,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有利于加强退役军人教育管理、 服务保障工作,更好地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使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的组织设置
根据国有企业的规模和影响,积极借助党建工作格局、工会组织资源、行业管理部门等工作力量推动国有企业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国有企业负责党建工作或者人事工作的人员兼任服务中心(站)主任(站长),服务中心设联络员1名,负责与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开展日常性工作。
三、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的隶属关系
已建立党组织的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企业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所在县(市、区)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指导。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指导。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站在企业党组织或者企业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受上级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指导。
四、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职责任务
(一)加强退役军人思想引领
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结合企业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党委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部署安排,引导退役军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退役不褪色、退伍不退志。
(二)提升退役军人技能水平
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立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引导退役军人立足本职岗位,争当先进、争创优秀,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面向退役军人广泛开展培训交流、案例研讨、管理创新等活动,帮助他们增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引导退役军人养成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发展所需的思想观念,做到实现个人价值与促进企业发展有机结合。
(三) 积极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定期收集整理退役军人信息,为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奠定基础。及时了解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协调退役军人享受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优待抚恤待遇。主动了解退役军人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各类困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切实让退役军人感受到社会关心关爱。
(四)组织开展具有军的特色的政治文化活动
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帮助退役军人丰富业务知识。根据退役军人的特点和兴趣,结合“七一”“八一”“十一”等时间节点,组织丰富多彩军事文化创建活动,广泛开展退役军人交流联谊,引导退役军人以更加饱满的热情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各级退役军人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指导,调动各方工作资源,努力争取企业的重视和支持,形成国有企业建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整体合力。要遵循企业生产经营规律,把握国有企业退役军人需求特点,找准退役军人工作切入点,努力提高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要经常深入企业、走近退役军人,帮助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找准工作方向、创新工作载体、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活力和生命力。
五、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后常态化机制
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成立后,要加强与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沟通联系,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协作,为退役军人提供专业、精细、优质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退役军人思想引领、政策落实和服务保障各项工作。要想方设法用足政策“红利”,解决退役军人的实际问题,回应退役军人的现实诉求,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温度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位退役军人身边。真正把“中心”建设成为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战斗堡垒”“温暖之家” 。
附件1.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联络员名单
浑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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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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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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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盖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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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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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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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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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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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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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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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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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企业退役军人数量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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