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红土崖镇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 112206020135661263/2025-02426 |
分 类: | 村(居)务公开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红土崖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15日 |
标 题: | 浑江区红土崖镇红一村村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15日 |
索 引 号: | 112206020135661263/2025-02426 | 分 类: | 村(居)务公开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红土崖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15日 |
标 题: | 浑江区红土崖镇红一村村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15日 |
浑江区村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形式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镇 | 村(社区) | |||||||
1 | 制度类 | 组织制度 | 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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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度类 | 组织制度 | 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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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度类 | 组织制度 | 村级议事协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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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度类 | 组织制度 |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办事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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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制度类 | 工作制度 |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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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制度类 | 工作制度 | 村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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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制度类 | 工作制度 |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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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制度类 | 工作制度 | 村级档案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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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制度类 | 工作制度 | 其他相关制度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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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事务类 | 基础事务 | 村情简介以及村民委员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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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事务类 | 基础事务 | 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人员组成、工作分工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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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事务类 | 人事管理 |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成员辞职、罢免、职务终止、补选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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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事务类 | 组织及建制管理 | 涉及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及网格划分、网格长(员)相关信息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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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事务类 | 民主管理 | 村级民主协商的实施过程和成果采纳、落实、反馈和结果反馈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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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事务类 | 民主管理 | 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事项和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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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事务类 | 民主管理 |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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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事务类 | 民主管理 |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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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事务类 | 民主管理 |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撤销、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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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事务类 | 民主管理 | 村民会议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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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事务类 | 资产资源管理 | 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以及建设承包方案的实施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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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事务类 | 资产资源管理 | 村庄搬迁撤并中村民原有住宅评估和补偿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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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事务类 | 资产资源管理 | 村庄拆迁安置方案、建设项目以及安置区工程质量监管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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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事务类 | 帮扶与保障 | 本村需要长期重点帮扶的人员及帮扶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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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事务类 | 帮扶与保障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保障、困境儿童保障,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优抚对象优待抚恤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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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事务类 | 乡风文明建设 | 红白理事会建设、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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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事务类 | 疫情防控 | 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及本村防疫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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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事务类 | 政策措施及其他 | 有关“三农”方面的政策措施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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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事务类 | 政策措施及其他 | 本村办理的政务和公共服务事项、相关办理流程及领办和代办服务事项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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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事务类 | 政策措施及其他 | 村民对村务公开事项质询或意见的答复和办理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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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事务类 | 政策措施及其他 |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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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财务类 | 资产管理 | 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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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财务类 | 资产管理 | 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土地租赁、流转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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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财务类 | 资产管理 | 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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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财务类 | 资产管理 | 土地征用面积、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款分配、管理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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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财务类 | 资产管理 | 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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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财务类 | 资产管理 | 村集体资产运营、处置及收益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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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财务类 | 资产管理 | 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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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财务类 | 资产管理 | 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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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财务类 | 资产管理 | 依法预留的机动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包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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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财务类 | 资金使用 |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办公经费的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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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财务类 | 资金使用 | 各级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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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财务类 | 资金使用 | 支农资金使用、农业补贴资金发放、危房改造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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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财务类 | 人员管理 | 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和补贴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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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财务类 | 人员管理 | 村民委员会任用或者解聘村财会人员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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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财务类 | 监督审计 | 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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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财务类 | 监督审计 | 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村级财务监督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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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财务类 | 其他 | 村“一事一议”等筹资筹劳的范围、标准、总额及使用、管理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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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财务类 | 其他 |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村民委员会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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