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三道沟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三政发〔2020〕4号
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浑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浑江政发〔2020〕5号)要求,全面开展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将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特别是摸清老年人口状况、育龄妇女生育情况就业人口结构,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居住在我镇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区但普查标准时点居住在我区行政区域外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组织实施
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社区各部门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强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浑江区三道沟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办,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各村、社区要设立相应的普查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工作要求
要坚持依法普查,遵守规章制度。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吉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做好普查各项工作。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可信。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个人信息,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为全面开展人口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浑江区三道沟镇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浑江区三道沟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