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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浑江区民族宗教局信息公开指南

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全区民族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当好区委、区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二)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拟定全区有关民族关系、民族事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政策和措施。

  (三)研究少数民族妇女儿童状况和散居少数民族情况,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清真饮食和有土葬习俗的少数民族殡葬的监督、检查。

  (四)参与全区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方针、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制定,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指导、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经济的发展等事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区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政策、措施,开展兴边富民行动活动,管理好兴边富民重点项目。

  (五)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和民族发展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六)掌握、管理全区民族成份的认定、恢复、变更工作。

  (七)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八)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组织、统战、人社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

  (九)开展有关少数民族的对外宣传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有关民族方面的涉外事务。

  (十)协助有关部门抵制、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在民族问题上的分裂活动,打击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    调查研究宗教状况,掌握动态,研究宗教理论问题,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和意见;开展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十三)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引导、促进信教群众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做好抵制境外敌对势力进行宗教渗透和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十四)推动宗教界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十五)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

  (十六)协助区委、区政府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重要问题,做好信教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维护宗教领域的稳定。

  (十七)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支持、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的友好往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

  (十八)依照程序办理宗教方面的审批、审核事项。申报寺观教堂维修项目、经费,并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十九)承办上级部门、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bs.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

()公开的范围。本行政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浑江区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的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行政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新闻载体公开两种形式。

  ()公开时限。本行政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开的范围。除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受理机构。本行政机关自20085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浑江区民族宗教局民族宗教科。

  办公地址:白山市长白山大街2466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9-3361857

  传真号码:0439-3361856

  邮政编码:134300

  电子邮箱地址:bbmzj@163.com

(三)申请的提出。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该表复制有效,可在受理机关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相应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的受理。本机关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单项申请受理时限从登记之日起,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答复方式: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或直接答复所申请的公开内容。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及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浑江区民族宗教局  

2019128

 

依申请公开和查询
申请人类型: 公民   法人/其他组织
姓  名:
查 询 码:
验 证 码: